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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方负次要责任,医生却涉嫌医疗事故罪,即将开庭受审!
2022-09-05
来源:医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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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获悉,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即将于9月6号公开开庭,因“医方负次要责任”却以涉嫌“医疗事故罪”对医生进行审判。据现有资料,因“医方负次要责任”进展到审判阶段的,在全国尚属首例。

  

近日获悉,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即将于9月6号公开开庭,因“医方负次要责任”却以涉嫌“医疗事故罪”对医生进行审判。据现有资料,因“医方负次要责任”进展到审判阶段的,在全国尚属首例。



《医师报》较早曾收到过来自在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儿科温红主任医师的求助信,信中写道:“我科因所收治的一名急性白血病(高危)死亡引发纠纷,经鉴定为“医方负次要责任”,医院民事赔偿终结后,我却因身为医疗组长被以涉嫌医疗事故罪刑事立案,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有关规定,原本公安机关依法初步侦查便可获得本例‘非罪’的边界即‘次要责任’,就如同‘1+1≠10’,次要责任≠犯罪,并当予以撤案,但公安、检查院直至移送法院!随即患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我索赔140余万!本人不堪5年来‘准戴罪’身份的煎熬和愈来愈烈的折磨才鼓足勇气打扰诸位。特借业界媒体向行业同仁求助,以阻止此错案‘最后一步’的铸成。”


温医生介绍,2015年12月7日,时年13岁患儿林某某因急性淋巴白血病(高危)至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儿科治疗,后因病情恶化抢救无效于2016年2月19日去世。尽管急性白血病属于高死亡率的恶性疾病,但她和同仁们非常理解孩子的父母难以接受丧子之痛、对死因提出异议,并在随后的鉴定与民事诉讼中予以充分配合。


2017年5月,经湖南省湘雅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医方负次要责任。据此,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一审判决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承担次要责任,赔偿患方53万余元,患方不上诉接受赔付结案。


温医生表示,当她认为该件事已经结束,自己终于可以静下心来恢复正常工作时,却迎来了更大的风波。当地派出所受理患儿的父母的控告并刑事立案,厦门市医学会2018年11月做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负次要责任。又一“次要责任”的鉴定即意味着加强版的“非罪”铁证之后,思明区检察院理应纠错止步,但却恰恰相反将错又递进一步,于2019年2月27日批准逮捕并移至法院。


考虑到司法流程,接到温医生救助信时,《医师报》未予信息披露,但协助其向中国医师协会申请法律援助。随后,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李惠娟律师接受协会委派和温医生委托担任其辩护人。


囿于尚未开庭,李惠娟未接受深入的专访,只披露了为查明事实,相关专家进行了专项学术论证,并表示:“本案甚至不构成医疗事故,医方也不应承担次要责任。”


“诊疗行为的当与不当,罪与非罪,当罚则罚,罚如其分,绝不应袒护姑息;但,倘若尚属专业水平高下之异而非违规违法之错,也理当获得同业保护以免遭不白之冤!本案涉及医生接诊危重症患者的高风险性,关乎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生执业的正当权益,值得关注。”李惠娟说。


后记:


《医师报》记者于8月31日与本案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提出希望旁听庭审并就相关问题进行采访,该负责人表示,将向相关方面了解是否接受采访。9月2日,记者又多次致电该负责人,一直没有联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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