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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时评丨消费税改革需响应《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控烟目标
2020-04-15
来源:医卫界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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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行动纲领。其中,明确了健康中国建设的总体战略,强调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减少疾病发生。

  

  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

遏制烟草流行,保护民众健康

  为了保护民众健康,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众所周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行动纲领。其中,明确了健康中国建设的总体战略,强调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减少疾病发生。

  2019年7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国家层面印发《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并成立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

  这些重大举措围绕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两大核心,提出将开展15个重大专项行动,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从注重“治已病”向注重“治未病”转变。

  而烟草使用是首要的可预防死因,只有遏制住烟草流行才能保护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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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烟草税价可有效减少烟草消费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在2030年把成人吸烟率降低到20%;

  《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15个重大专项行动中第4个专项行动就是控烟行动,为了落实控烟行动,政府层面必须采取综合措施,包括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加大控烟力度,运用价格、税收、法律等手段提高控烟成效。

  而在所有措施中,提高烟草税价是减少烟草消费的最有效的单一手段。

  烟草制品价格提高,会鼓励当前烟草使用者戒烟,防止潜在烟草使用者开始吸烟,使继续使用者吸烟量减少。

消费税法改革或成重大机遇

  2019年12月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集意见,这无疑是提高烟草税价,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的重大机遇。

  在《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中,保留了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授权国务院“根据消费税调控特点调整税率”。

  此外,草案还授权国务院开展中央与地方消费税收入划分改革试点工作,以及开展后移部分消费品消费税征收环节的试点工作。

  目前中国消费税的税目涵盖15类商品,包括烟、酒等对健康有损害的商品,奢侈型消费品,以及资源耗竭类商品。

  在这15个税目中,2018年烟草行业国内消费税占国内消费税总额的53%左右,但从《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来看,目前草案包括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显示,烟草消费税的税率没有变化(见下表),与2015年提税后的税负水平相同,健康似乎并未成为消费税改革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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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价格杠杆,降低市场需求

  实际上,此前中国已有通过提高烟草税价来降低烟草制品消费量的成功实践。

  就在三年前,2015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2015年和2016年两年的卷烟销量随之下滑,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控制烟草消费的效果。

  然而,由于卷烟消费税税率没有持续提升,在2017年后,卷烟销量止跌反升,2015年提高烟草税带来的“控烟红利”也已消失殆尽。

  目前,中国烟草税占卷烟零售价格的比重远未达到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75%以上。

  为了实现健康中国2030目标,务必需要逐年提高烟草税,通过价格杠杆,减低对烟草制品的需求。

“寓禁于征”或与立法初衷相悖

  在制定有关烟草税政策的时候,首先应该考虑这个政策是否有利于国民的健康,是否能够促进健康中国2030控烟目标的实现。

  其次,《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授权国务院组织开展中央与地方消费税收入划分改革试点工作和后移部分消费品消费税征收环节的试点工作。

  而试点工作的方向,已由2019年9月26日国务院印发的《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明。

  《方案》明确了消费税的改革方向,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改革调整的存量部分核定基数,由地方上缴中央,增量部分原则上将归属地方。

  然而,烟草制品作为一种特殊产品,如果其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即从生产环节后移至商业环节(批发或零售),且烟草消费税的存量部分核定基数由地方上缴中央后,增量部分归属地方,则可能会导致地方政府积极促进地方烟草消费,以加大烟草消费税收。

  这样的结果无疑与消费税“寓禁于征”的立法初衷相悖,也与“健康中国2030”的愿景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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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借本次立法时机:

  一、 大幅提高烟草消费税税率,以实现把吸烟率在2022年之前降低到24.5%,在2030年之前降低到20%的目标。建议考虑制定提高烟草消费税率的2年短期计划和8年的中期计划,大幅度持续提高烟草税,从而降低吸烟率,促进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提出的控烟目标;

  二、建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把烟草制品这种对健康有严重危害的产品与其他消费品区别对待。在考虑支持地方政府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缓解财政运行困难的同时,充分考虑烟草消费和人民健康产生的不良影响,未来消费税分享改革中,烟草消费税应保持现状,100%归属中央所有,并由中央统一支配。

  

  编辑:高雅

  校对:王强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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